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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庆媛:美国“联邦银行时代”的金融危机与启示

2017-10-31 10:50:56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另外,内战的巨额耗费造成联邦政府财政窘迫,政府需要筹钱来解决内战中欠下的的债务(债主主要是东部的大银行)。于是《联邦银行法案》的一个重要提议就是通过设立联邦银行让联邦政府重新掌控金融体系。联邦银行是一类在中央联邦政府下辖的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Comptrollerof the Currency)注册的银行,它们与先前的州立银行并行成为两大商业银行体系,这一体系延续至今。但是注册联邦银行需要的资本一般高于州立银行,因而联邦银行往往是一些资本雄厚、信誉卓越的大银行。

《联邦银行法案》也设立了银行储备金机制,并将联邦银行划分为三类:中心储备城市(开始只有纽约,1887年以后也包括芝加哥和圣路易斯)银行,储备城市(其它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银行,和内陆乡村(剩余其它城市)银行。储备城市银行和中心储备城市银行必须将其存款的25%放在自家金库作为储备金,但是储备城市银行也可将储备金的一半作为存储于中心城市银行获得利息,内陆乡村银行只需要保持15%的储备金,并且可以将60%的储备金放在储备城市银行或者中心储备城市银行套利。而且中心储备城市银行可以储备城市银行存入的储备金作为自己储备金的一部分;同理,储备城市银行也可以将乡村银行存入的储备金作为自身储备金的一部分。这样的一套储备金体系导致了一个金字塔形状的结构—全国的银行储备金都集中在纽约的银行市场。充沛的资金为一些纽约的银行家的投机和冒险创造了条件。另外,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内陆乡村银行对于资金的大量需求集中在每年秋收的时节。一旦乡村银行从储备城市银行和中心储备城市银行大量召回资金,极容易造成纽约银行市场资金链的断裂。由于没有保护储户的储蓄存款保险政策(FDIC在大萧条之后才设立),银行破产可能意味着储户的积蓄血本无归。所以银行市场的流动性困难极易催生储户挤兑,从而造成金融危机。

联邦银行时代金融危机频发的另外一个因素是货币供给缺少弹性。《联邦银行法案》旨在结束“野猫银行”时代混乱的货币市场,建立了在外形设计上统一的货币,并且规定统一货币只能由联邦银行代以发行,州立银行发行货币需缴纳10%的税,这一措施有效地把州立银行排除在货币的体系之外。而且要发行这种货币,联邦银行需购买政府债券作为抵押,发行相当于债券价值90%的货币量。联邦政府财政在1870年以后逐渐好转,不再大量增发债券,使得联邦银行发行货币的成本增高,因而货币供给不仅不具有弹性而且经常处于短缺状态。高度集中的储备体系和缺少弹性的货币供给是联邦银行时代美国金融体系的硬伤。它们所导致的后果就是,一旦纽约的银行市场出现风吹草动,极易导致内陆银行挤兑;断裂的金融链条立即导致全国性的金融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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