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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前置监管”,赴港上市会更难了?

2017-10-17 08:42:54    中国经济网  参与评论()人

尽管香港证监会很快就市场的质疑进行了公开回应,但并没有平息这一争论。原定于去年9月19日结束的公开咨询也推迟了两个月。而目前能查阅到的香港政府提交立法会的文件显示,大部分上市公司、券商、企业融资顾问及保荐人、律师事务所、立法会议员都对这一架构调整表示反对,主要理由是在现行制度行之有效的情况下,这一机构改革将使上市委员会闲置,也会使得原本“双重监管”的架构失效。

>> 方案微调,香港证监会让步?

面对业内的反对声音,在9月15日最终公布的总结文件中,引起巨大争议的“上市政策委员会”“上市监管委员会”的建议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独立于港交所与香港证监会的“上市政策小组”来充当一个建议、咨询及督导的平台。根据港交所的解释,该平台不具有决策权,最终政策制定仍将由上市委员会负责。有市场人士认为,香港证监会无疑在这一方面做出了让步。

香港证监会主席唐家成针对这一问题回应媒体时表示,香港证监会并不存在让步一说。“(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权力,现在的结论是成功的结果,双方携手合作的精神最重要。”他补充道,香港政府新成立的政府金融领导委员会,将是未来讨论影响大方向的平台,(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都会参与。

一名接近香港证监会的人士认为,目前香港市场需要香港证监会以及港交所联合监管。而且在事实上,在过去的一些案例中,上市委员会在进行审批程序时也会征询香港证监会的建议。“尤其是在眼下的市场环境中,随着来港上市的境外企业越来越多,监管难度日益增加。香港证监会参与到上市的前置监管流程中,无疑使得双方的对接和沟通更加通畅。”该人士表示。

曾任香港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的港铁董事局非执行主席马时亨则指出,此次的咨询建议并非“翻天覆地”,只是“合理调校”。在他看来,香港证监会一向拥有新股审批的最终否决权,“如果说咨询扼杀新股市场,今日就可以扼杀,不需要等新架构通过。”

尽管此前香港证监会并不具备前置监管权,但是过去几年来曾多次在港交所已经批准公司上市的情况下,提出延后上市或反对上市的意见,甚至在公司上市当日便勒令其停牌。2013年,阿里巴巴计划由香港上市,面对港交所提出的“同股不同权”咨询建议,香港证监会认为这与监管原则相违背,行使一票否决权拒绝阿里巴巴在港IPO,阿里巴巴最终转向赴纽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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