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在1978年至2015年期间,剔除物价因素,中国经济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16.7倍,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贡献占到56%,另有44%的贡献来自于劳动力从第一产业转向第二和第三产业产生的资源重新配置效率。今后,人口因素的变化使得该动力不再能够靠规模推动。现存的一系列体制机制障碍阻碍着我们挖掘潜力,最核心的就是户籍制度还在制约着农业劳动力稳定转移。
迄今为止,围绕着户籍制度,对很多处在外围上的配套政策的改革已经得到推进,户籍制度不再成为阻碍劳动力流动并在城市居住的障碍。但改革越来越需要进入到户籍本身改革这个核心问题上。在此问题上有一个理念应确立,即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公共品,是一个具有全国范围正外部性的公共品。也就是说,它不仅仅是地方政府的问题,而是全国的问题。许多研究表明,户籍制度改革可以直接带来立竿见影的、真金白银的改革红利。它可以提高未来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虽然今后不再能够维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但改革可以使减速更慢一些,经济增长相对而言更快一些。
但这个改革红利是在中国经济整体上所表现出来的,而改革的成本则是要每一个地方政府直接面对。因此,会产生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户籍制度改革问题上的“激励不相容”问题,打破“激励不相容”需要合理分担改革成本。城市政府要为本地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但是它没有动力把这个福利延伸到新居民上,因此不愿意让更多的农民工变成市民。我们必须打破这种格局,否则农民工在40岁以后就可能回乡,劳动力短缺的现象会更加严重。由于新转移的农民工日益减少,转移进来的速度会越来越慢,返乡的人数越来越多,劳动力转移和城市化就变成了一个逆流向,意味着生产率提高的逆向变化。
既然现在还无法分享这个改革红利,因为不能一一直接对应,分担改革的成本,那么中央政府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更多埋单就至关重要。应该按照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其次,中央政府要制定一个全面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让中央政府支付的这些改革成本与地方实现的城市户籍人口的增长一一对应,形成可控的、可推进的、可操作的,也可评估的改革路径。
人口结构仍有很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