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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助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顺利推进(3)

2017-04-14 12:31:23    中国财经报  参与评论()人

同时,市县财政也不是一甩了之。

金献平说,上划后,省财政委托市县财政对当地的法院、检察院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开展日常财务监督;市县法院、检察院基建用地由当地政府无偿划拨,基建等大型项目支出当地财政可适当补助。

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上划后,我们的经费保障、预算编制和管理、预算执行水平进一步提高。”三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劲平说,2016年他们的预算经费是432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17.38%;偿还债务496万元,甩掉了历史包袱。

据琼海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纪永福介绍,相比改革前,2016年他们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办案经费分别增长37%、244%、65%、52%。

“省财政厅给的预算资金更为充足,为我院的正常运行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保亭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刘春梅说。

据海南省高院和检察院的行装处负责人介绍,全省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水平比统一管理前提高30%以上,而且政策一致、标准统一。资产统一录入财政厅信息管理系统,购置、登记入账、处置一条龙。债务也基本化解完毕。

省检察院行装处副处长孙晋理补充说,以前市县检察院的非税收入经常扣在自己账上,不主动移交、上缴,现在保障充分了,都主动移交法院或上缴国库。

法院、检察院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在加大。对此,三亚市城郊法院院长潘文壮深有感触,他们的新审判大楼信息化建设项目,省财政厅一次性给了9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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