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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助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顺利推进(2)

2017-04-14 12:31:23    中国财经报  参与评论()人

“这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包洪文说,海南在全国有着比较独特的省直管市县的行政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财政体制,为将改革落实得彻底、到位提供了有利条件。

他说,这样做就是要斩断当地政府、部门利益群体对当地司法干涉的纽带,避免通过利益交换影响司法独立公正。

而且,这种统一管理比工商、地税等系统所实施的省以下垂直管理更进一步,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市县法院、检察院的财物,确保了基层法院、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实施。

蹄疾步稳顺利推进

52家市县法院、检察院的一次性纳入,使海南省省级预算部门增加47%,改革的复杂程度、工作量之大可以想象。

蹄疾步稳,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

———摸清家底,通过购买第三方审计服务的方式,彻底清查市县法院、检察院截至2014年底的资产、债权、债务等情况。

———各市县法院、检察院的经费,按照固定基数从市县上划省里,作为省级财力,由省财政统筹安排;资产和债权债务经清理确认,统一划转省级财政管理。

———对非税收入,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额上缴省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

———对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省财政厅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初步意见上报省司改领导小组。

“上划后,提高了对法院、检察院的经费保障水平。”海南省财政厅国防与政法处处长金献平说,津补贴全省一盘棋,没有差异;公用经费分类标准提升一级,由三档变为二档,基层法院、检察院无论地区大小保障一样,水平就高不就低,有托底。省财政还预留2亿元专项经费,以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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