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所调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实行三产融合经营方式的一共有1285家,占有效样本的49%。
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三产融合的主要方式是产销一体化。调查显示,在实行了三产融合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实行产销一体化经营的占47%,比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的高出5个百分点,比实行供销一体化经营的高出37个百分点。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产融合的主要方式是“企业+基地+农户”。调查发现,在实行了三产融合经营方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实行“企业+基地+农户”的占59%,比实行“企业+农户”的高出35个百分点,比实行“企业+企业+农户”的高出47个百分点。
在推动三产融合过程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衍生出不少农业新业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在所调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发展了农业新业态的有558家,占有效样本的56%。因此,目前已经有一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新业态农业经营。在从事新业态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经营比例最高的是生态农业,占52%;其次是循环农业,占24%;再次是籽种农业,占23%;再次是休闲农业,占21%;最后是会展农业,占8%。
根据调查结果,2015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业相关业务收入的中位数依次为300万元、60万元、18万元。进一步估算,2015年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创造的农业产值大约为6868.2亿元,而2015年我国农业产值为107057亿元,因此201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所创造的农业产值已经占了全国农业产值的6.41%。总体来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发展水平并不是很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但纵向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相关业务收入有上升趋势。以家庭农场为例,2014年农业相关业务经营收入的中位数为15万元,2015年则增加到了18万元,增幅达20%。(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