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推动国资管理工作重点从管企业、管实物资产向管资本、管市值转变,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管理体制,建设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以出资人身份参与国有资本的管理,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股权投资,实现财务目标。构建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服务国家战略目标的国有资本投资平台。推动涉及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等重要行业、战略性产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发展壮大。
完善法律法规,大幅降低制度成本
加快有关法制建设进度,修订和完善关于国企改制重组、促进民间投资涉及的工商登记、财税管理、土地变更、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方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尤其要明确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破产法的修订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完善国有股减持立法,规范国有股减持的方式、程序与要求。探索建立优先股和国家金股机制。按照“不因改制增加企业税收负担”的原则,完善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税费等各项政策,避免对同一实际控制人所属的子企业重组征收高额税费,着力降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成本。
加快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设立国企改革扶持资金池,统筹解决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的成本;探索新设资产运营公司,整合劣势企业和处置不良资产包,使企业改革后轻装上阵。保障职工对企业改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私人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加快人才建设,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
推动劳动用工制度市场化改革,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深化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发展年度奖励、任期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约束长效机制。高管和骨干员工持股应该坚持激励相容、增量分享、长期导向的原则,持股不宜太大,比例不易过高,避免全员化、福利化的倾向。在股票价格、持有比例和期限、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合理设计,将个人利益同企业长远发展利益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