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3日讯
发改委价格官员透露价改走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价 价格法修改提上日程
□ 本报记者 万静
价格司政策法规处处长向记者介绍,目前价格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暂告一段落。下一步将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主线,按照“把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把价格监管和服务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的要求,紧密结合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工作实际,加快完善以价格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时制定或修订政府定价行为规则以及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听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价。
药品铁路邮政价格将放开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认为,随着药品管理法等多部法律的修正,放开药品、铁路、邮政领域竞争性价格大势所趋。无论是药品价格还是其他一些定价权的放开和改革,都涉及到放开以后如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把政府应有的市场监管职责履行好的问题。因此价格法修改也被提上日程。
1998年颁布实施的价格法,在规范政府价格管理行为和经营者价格行为、调控宏观经济、加强价格法律监督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内市场经济改革迫切需要,改革进程的深入展开,价格法中的部分条款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了,迫切需要政府从法律上予以修订完善。在放开部分价格权限的同时,强化政府价格监管职能,加强价格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管理力度,对价格垄断、低价倾销、价格串通等不法行为予以严格监管,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健康发展。
政府定价将完善法定程序
黄勇认为,目前价格法缺少对政府定价法定程序的规定,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定程序缺失会给政府定价机制带来法律风险,必须尽快弥补。同时还要完善退出政府定价范围的程序。退出程序和进入程序同样重要,需要完善申请退出、退出评估、公示、异议和决议程序,使得政府定价范围动态可控。
划清市场和政府定价权边界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薛兆丰说,价格改革的实质是真正让市场发现、形成价格,从根本上解决资源优化配置问题。目标还是为改善民生带来实惠,为特定行业、领域发展带来重大利好。
政府完全退出真的是好事吗?当然不是。他以菜价为例,按教科书上讲,菜场当然要完全价格放开,因为市场化之后菜贩子多了,他们相互竞争导致价格下跌。可是菜市场一定要建在人多的小区附近,它的租金就一定非常高,所以菜价就一定不会低。如果业主不想租给菜贩子,那附近就没有菜市场了,所以这个小区老百姓就买不到菜。因此他认为分清楚市场与政府的界限,这才是市场化的真正本质意义,让老百姓感受实惠,才是成功的价格改革。
价格司政策法规处处长向记者介绍,市场配置资源起决定作用和加强政府监管,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价格改革。这其中最有代表的就是航空机票价格改革了。
早在2013年民航局、国家发改委就明确,放开部分与地面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且有两家及以上航空公司运营的31条国内航线的价格上限。2015年年初,民航局放开相邻省份之间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的短途航线旅客票价,对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航线票价改变监管方式,变事前定价为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全面放开货运价格。从目前来看,我国民航票价没有明显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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