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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大规模价格文件清理收官 涉及文件数十万件(2)

2016-12-14 15:01:33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此外,价格法规文件的清理工作不只是在国家发改委内部进行,全国31个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也都展开了各自当地的规章文件清理工作。据价格司政策法规处估算,一个省一年印发的文件约300件,从1978年至今近四十年的时间里,全国涉及清理的价格管理方面的文件肯定有数十万件。

与法律法规保持同步

2003年之前的原则废止

面对浩如烟海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如何把握清理尺度?文件废止或保留的标准又是什么?

价格司政策法规处处长介绍,对价格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是价格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的一项重大举措。2015年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新修订的《中央定价目录》与原有目录相比,定价种类由13种(类)减少为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电力、重要邮政业务等7个种(类),约减少46%;具体定价项目由100项左右减少到20项,约减少80%。保留的20项中,以发改委为主管理的有13项,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管理的有7项。而地方定价目录平均缩减的范围达到55%。

因此全国价格文件清理的原则,就是看其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一致,是否符合价格改革的同步要求,具体就表现为是否符合《中央定价目录》以及各地方定价目录。

此外坚持开门清理和分类清理,也是全国价格主管部门必须要遵守的原则。开门清理就是增加文件废止保留的开放性,广泛征集各方面特别是行业协会、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更好地回应和解决社会公众普遍关心关切的问题。坚持分类清理,就是2003年之前发布的文件,原则上予以废止,确需保留的,必须有充分理由;2003年之后发布的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废止、修改、整合、保留处理。坚持严格程序,把好业务关、审核关、协调关,确保文件清理经得起推敲。

增加消费者选择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价格司政策法规处处长坦言,通过这次文件清理,集中废止了一大批与现行法律法规及《中央定价目录》、地方定价目录不相适应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较好解决了过去不少文件中存在的与上位法规定相悖、规范对象消失、部分规定实际操作性差执行不到位、新规出台旧规未废等问题,基本达到了现行文件与法律法规一致、与价格改革同步的要求。

在他的印象中,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甚至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首次对价格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大摸底”。以前即使在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的价格主管部门之间,也只是对内了解自己制定出台的价格规章文件,对外则不甚了解。这次全国范围的规章文件清理活动,实现了价格法制和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借鉴,更有利于公众知晓和社会监督。

价格法规政策文件的清理,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的进一步缩减,给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商家的具体生产经营,带来了利好。

如,我国在2014年4月对低价药品取消政府最高零售限价,实行费用上限标准控制政策,效果明显。一些常用低价药品恢复生产。到2015年年初,此前很难买到的复方甘草片,三黄片,维生素B1、B2等家中常备药,好买多了。

再如,2016年3月,发改委、央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要求降低发卡行服务费费率水平。直接降低了商户经营成本。初步测算,政策实施后各类商户合计每年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74亿元。

2016年10月,发改委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废止《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同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放开了食盐价格管制,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有了更多的自主权,能够带来更强的竞争活力,长期来看,生产企业的良性发展,就能让食盐的供应更加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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