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兰萍表示,示范项目评审标准中对于参评项目的创新引领性给予了高度肯定。评审标准中,“项目推广示范价值”分值为25分,占总分值的1/4,旨在鼓励行业内有代表性、符合行业或地区发展方向和重点的项目以及商业模式有所创新的项目申报示范。
周兰萍举例,评审过程中,针对实践中出现的经营难、融资难等实践难题,出现了不少创新性做法。针对经营难,有的地区将市政道路项目与土地开发权捆绑,并通过实施方案的合理设计兼顾了依法合规与实操可行。针对融资难,有的地区就财务类投资人与施工类投资人分别进行招选,并由中选财务类投资人与施工类投资人与政府方股东共同组建PPP项目公司。这些做法都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专家组的肯定。
金永祥表示,评审标准的政策引导性强。项目推广示范价值在评审标准中的权重是最大的,对民营企业参加投资的PPP项目是作为模式创新对待的,同等条件下得分会高于没有民营企业参加的项目,这与近期政府鼓励民营企业参加PPP的政策是相一致的,引导性很强。
评审专家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陈传也表示,此次令他印象最深的变化是新的定量打分细则对于民营企业参与的PPP项目有所倾斜,这对改变目前PPP市场为国企主导的现象有帮助。项目层面,PPP项目在政府和民营企业间进行能够实现风险的更合理分配,能实现更大的物有所值;宏观层面,这有助于进一步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优化经济结构。
“但是不足的是,只有对已经落地的项目我们才能判定社会资本方是否为民资,所以只有极少数申报项目受到了此项调整的影响。”陈传说,“建议未来在实施方案的采购条件中对民营企业提供优惠条件的PPP项目也可以在评分细则上进行倾斜,这可以更大程度上促进民营企业积极参与PPP项目。”
评审专家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榕表示,本次评审对示范项目的落地执行可行性有专门考量,并赋予较高分值,这一导向有利于尽快推出一批能真正落地操作的PPP项目在市场上发挥示范作用。除了项目落地进度方面的考量,评分标准还设有项目可融资性一项,交易结构合理、项目财务模式扎实、融资安排合理的项目,能够获得较高的分值。这也将从另一个角度提高示范项目的落地执行效率。
上海市财政局纪鑫华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财政部高度重视PPP项目落地,并作为项目实施进度的主要考评标准。根据要求,评审专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步给分,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采购程序规范、开展得越深入得分越高。
“对于已经落地或是采购完成即将落地的项目,得分一般较高,最高可达到15分;如社会资本为非公有资本,则还有一定的示范性加分。这些项目只要设计合理、合规性较好,则入选示范项目的可能性非常高。” 纪鑫华说。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战略与政策研究所技术委员会主任池璐表示,此次交通领域申报项目的一个特点是“落地率较高”,本次申报的交通项目中有相当一批(约1/3强)已经进入到采购或执行阶段,余下项目也基本处于准备阶段。说明经过近两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大批交通PPP项目已经进入到落地实施层面,成为交通领域里的新常态。
评审专家国浩律师集团合伙人王卫东表示,与前两批申报的PPP示范项目中存量项目占比较大不同,第三批申报的项目大都是增量项目,预期会带动较大的投资,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入选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将获得中央财政300万到800万奖励资金。而且PPP项目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后,也将更容易获得社会资本的认可并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
评审专家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孙辉表示,中国的PPP既是一个旧概念,更是一个新理念,我们在PPP项目操作过程中,深刻地体会到,中国PPP项目积淀与数据积累仍不够,物有所值定量分析可参考的数据较少,准确进行项目评价的难度很大。财政部建立全国PPP综合信息平台是一个良好的契机,可以建立起全国PPP数据积累库,将“互联网 ”和“大数据”应用于PPP管理,实现中央部门—省市—区县大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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