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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头条)(3)

原来,执法人员经调查发现,该企业拥有专利证书,涉案产品也确属专利产品,但因工作人员疏忽,广告中忘记标注专利号、专利种类。当执法人员与企业负责人沟通后,该企业迅速完成了整改。此违法行为符合《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的规定。

“如果被罚,企业信用不仅将严重受损,正在争取的投资估计也没有了。”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免罚清单给企业一定容错空间,保护了商誉。执法人员还指导做好合规审查,很有帮助。”

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近年来,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推出多项“免罚清单”“轻罚清单”,取得了较好的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何勇表示,我国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了不予处罚和免予处罚的情形,有一些违法行为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当事人及时改正,不必一律给予行政处罚。

去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罚款数额的设定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该严的要严,该轻的要轻。

针对实践中行政机关不愿、不敢适用减轻、从轻处罚规定的情况,2021年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将“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修改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删除了“依法”,这也是在引导行政机关可以直接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根据具体案情,合理实施行政处罚。

“不得违法实施罚款,不得为了罚款而罚款。”何勇表示,要通过罚款等处罚预防、纠正和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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