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建立健全协同育人机制
“我们以案件为基础,努力将促进家庭教育的理念落实于办案全流程中。但家庭教育的规范性与专业性仍有待提升。”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法官乌云嘎表示,法院作出判决或发出“家庭教育令”后,应该进行哪些项目的家庭教育指导、如何对家长开展更科学精准的指导,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共同推进。
今年4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个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体系、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构建全链条的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等6项共21条重点任务和策略措施。
“《规划》为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指引,‘协同’一词不仅在《规划》文本中多次出现,从实质上看,‘协同’意味着覆盖领域的全面。”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家庭教育促进法设立“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专章,目的是促进家庭、国家、社会等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家庭教育健康发展。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教委等部门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探索建立5项工作机制,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联合区妇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心理疏导”“家庭教育+回访帮扶”等联动机制,吸纳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群体,对家长开展指导或制定具体方案……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积极探索并搭建多方参与的家庭教育平台。
“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已经写入家庭教育促进法和多个政策文件,教育部等多个部门也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储朝晖认为,推动和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需要相关责任主体出台并践行更可检验、可操作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在这方面,《规划》指明了一些努力的方向,如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地制宜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及时向有需求的家庭提供服务,形成有地方特色、有群体适应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模式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汇集家庭、政府、学校和社会等多方力量,才能将法律规定转化为行动自觉,让家庭教育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秘书长林建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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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