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栋介绍,本案属于以销售“保健品”“药品”等“老年产品”为名的诈骗类型。在这类诈骗案件中,不法分子往往采取冒充专家、开展虚假诊疗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人群体,实施诈骗。本案中,不法分子夸大药品功效、进行虚假宣传,甚至设下“连环计”,让受害者越陷越深。
王栋提示,广大群众尤其是老年人在购买药品、保健品时要多加小心:第一,与正规义诊不同,骗子往往不在正规诊疗场所,而是通过电话或“宣讲会”为老年人“问诊”。老年人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各种“专家”名号,身体不适时应前往正规医院治疗。第二,送鸡蛋、米面等“免费礼物”,夸大“官方背景”等是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惯用套路。骗子在介绍产品时还会大打“亲情牌”,让老年人放下防备,对此类话术和套路要提高警惕。第三,发现被骗要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有利于办案机关更好办案并及时追回损失。
以婚恋为名骗取钱财——
当心“黄昏恋”为骗局
本报记者魏哲哲
【案情】孤身多年的老年男子林某经人介绍与黄某认识,二人在微信聊天中确定了“恋人”关系。黄某以买房缺钱为由向林某借钱,成功骗取6000元“借款”。
“在我第一次把钱拿给她后,她签署了保证书承诺与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她再说借钱,我都同意了。”林某说。但是,在两人交往期间,黄某未使用真实姓名,并隐瞒已婚事实。从认识到交往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黄某通过虚构买房、治病等事实,多次向林某索要钱财共计4.7万元。后来,林某便联系不到黄某了。“这才意识到受骗了!”林某报警后,黄某家属代为退还4.7万元。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