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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冷暴力,如何才能落到实处 | 新京报专栏

反家庭冷暴力,如何才能落到实处 | 新京报专栏

▲家庭成员之间的冷淡或漠视,作为一种冷暴力,后果不亚于身体侵害,同样不为法律所容忍。图/IC photo

据报道,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于近日审议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拟将冷淡、漠视等行为纳入家暴,最快24小时出人身保护令。这一立法,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家庭冷暴力的普遍关注。

《反家庭暴力法》已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而此次草案列举的冷淡或漠视,作为一种冷暴力,后果不亚于身体侵害,因此法律同样不应容忍。

事实上,在安徽之前,于2020年8月施行的《吉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也已将冷暴力纳入家暴范畴,规定采取冷淡、漠视等具体行为方式为家庭暴力。各地明确对家庭冷暴力予以立法规制,足以体现社会在此方面的基本共识。

当然,与此同时,我们也应充分考量受害人群是否能够及时识别冷暴力并发出呼救,以及反冷暴力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

反家庭冷暴力,如何才能落到实处 | 新京报专栏

▲2021年11月23日,“11·25”国际反家暴日前夕,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妇儿工委组织成员单位举行反对家庭暴力法治宣传活动。图/IC photo

地方立法是对冷暴力旗帜鲜明的表态

现实里,冷暴力并不鲜见,家庭成员之间的冷淡、漠视,体现为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和侮辱,有时会直接导致受害人的抑郁。但很多时候,受害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伤害。长期遭受冷暴力的人,容易出现情绪表达障碍和性格扭曲,而这也往往又成为受害人继续被暴力对待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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