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图/新京报动新闻出品
据公安部消息,日前,公安部已牵头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与进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相较此前已经有了明显的缓和。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与2013年相比,降幅达到88.3%,其中群众高度关注的盗抢儿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这充分说明近年来我国对人口拐卖的打击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随着“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等历史积案逐渐进入公众视野,民众开始对此前的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给予极大的关注。而鉴于历史原因,此类案件在现实中并非个案。
诚如公安部所说,拐卖犯罪的高峰期集中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受多重因素影响,当前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还有一批积案没有侦破,拐卖犯罪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如何对此类案件进行全面、且具有针对性的打击,是专项行动中需要着力的地方。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的一份研究表明,拐卖妇女案件主要有以下特征:拐卖者多为文化程度较低的男性农民;被拐妇女年龄多在14岁至30岁之间,且精神障碍患者占据较大比例;收买者主体是希望实现传宗接代的单身男性;被拐妇女呈现出从西南地区流向中东部地区的“迁移”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