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 >

黑龙江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刘锁星被开除党籍(2)

刘锁星简历

刘锁星,曾用名刘锁兴,男,汉族,1957年4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4.12—1987.10鸡西市城子河区燃料公司工人

1987.10—1987.11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1987.11—1989.07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办公室副主任

1989.07—1992.02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办公室主任

1992.02—1992.08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992.08—1993.02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审查起诉科副科长

1993.02—1996.10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审查起诉科科长

1996.10—1999.06虎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1999.06—2000.05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0.05—2003.08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3.08—2011.11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1.11—2011.12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2011.12—2012.01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2.01—2016.12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6.12—2017.04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7.04退休

推荐阅读

24小时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