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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法治聚焦)

“牟法官,去年你们帮我找回来的那头母牦牛下崽了,谢谢你!”不久前,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二级法官牟思琼收到了临潭县石门乡某村牧民才让发来的好消息。

“太好了!以后再遇到纠纷,要相信法律,千万不能冲动。有什么困难请随时跟我联系。”收到短信,牟思琼随即回复道。

2020年10月的一个雨夜,才让在转移牧场时,两头牦牛不慎走失。去年7月,他不经意间发现自家牦牛出现在扎西家的牛群中。他前往索要,遭到扎西拒绝,才让无奈只好报警,但因为时隔太久,派出所一时也无法查清真相。

才让于是将扎西起诉到法院。然而,因缺乏证人和确凿证据,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才让随即上诉。

“他家丢的两头牛,一大一小。”牟思琼告诉记者,经过将近一年的饲养,即使是最有经验的牧民,也只能辨认出成年牦牛,要认出小牛绝非易事。

通过认真细致的走访调查,牟思琼找到了关键证人——一名给牦牛看过牙的兽医。之后,她告知扎西:如果才让和兽医能辨认出来,就必须返还牦牛。考虑到案件的复杂性,牟思琼决定把法庭设在牧场。

去年冬天,牟思琼和书记员、法警等一行4人,冒着严寒跋涉3个多小时,赶到临潭县石门乡某村。他们先和扎西一起,把在牧场吃草的牦牛赶回围栏;又让法警分别带着才让和兽医“背靠背”辨认。

看到才让和兽医指认的是同一头牦牛,扎西不得不认账归还。“当时,他们两家互不相让,一见面就吵,火药味儿很浓。”牟思琼回忆。

为了进一步化解矛盾,牟思琼把才让拉到一边劝解:大家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亲,扎西给你养了将近一年的牛,能否适当补偿?

才让也很大度,主动拿出800元作为代养费用,双方握手言和。以往,类似案件需要双方当事人多次在州里与住处间来回奔波。“牧民们生活在草原上,来回一趟很不方便,有的人不会说普通话,还要找个翻译。”牟思琼说,现在变当事人跑腿为法官下基层,极大减轻了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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