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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搬到村民家门口(法治聚焦)(2)

甘南州山大沟深、地广人稀。为方便当事人,甘南州各级法院把巡回审判车开进牧区草场、将审判法庭搬到群众门口,让法官多跑腿、让当事人少跑路,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精力、财力,有效减轻了诉累。如今,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迅速、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

去年6月8日上午,在流顺镇居民杨小刚家中,国徽高悬,气氛庄重。此前,杨小刚因醉酒驾驶发生翻车事故;取保候审期间,又因病先后两次手术,行动不便。临潭县人民法院将审判庭“搬”到其家中开庭。经审理,杨小刚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审判员常秀芳按照刑事速裁庭审程序当庭宣判: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庭审现场,吸引数十名邻居围观。“到当事人家中庭审,既彰显了法律权威,同时也体现了法官的温情一面。”临潭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对所处地理位置偏僻和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法官带案带法进村入户,面对面以案释法,实现“审理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普法效果。

为了“零距离”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甘南州各级法院同时在各行政村(社区)设立法官驻村(社)联系点,组织法官定期轮值,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与此同时,甘南州法院实行“小前台、大后台”的诉讼服务模式,实现了“走进一个厅、事务一站清”,减少了当事人参加诉讼时处理不同诉讼事务跑腿的次数。

“在具体案件中,驻村法官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解法律条文,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调解纠纷,实现就地解纠纷、矛盾不上交。”甘南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毛胜利表示,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加强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确保矛盾纠纷“案结事了、案结事好、案结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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