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6日电(记者石龙洪 李寒芳)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在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多位内地专家近日受访表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充分考虑维护国家安全现实需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具体情况,作出相关制度安排,完全合宪、合法、合理,将有效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有力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专家指出,国家安全立法属于国家立法权,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第23条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部分立法权,并不改变国家安全立法属于中央事权的属性,也并不因此丧失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应有的责任和权力。全国人大就香港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作出有关决定,有充分的宪法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说,国家安全是主权国家核心利益,也是“一国”生存的根本,是“一国两制”的前提。没有“一国”安全,“两制”无从谈起。香港基本法第23条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自行完成国家安全立法。然而,由于反中乱港分子的阻挠和外部势力的干预,尽管特别行政区政府做了一些努力,但至今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没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导致香港成为影响国家安全的短板和十分突出的风险点。从国家层面,以立法方式堵住香港国家安全的风险漏洞,尽快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维护“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迫切需要,也是保障香港市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捍卫香港法治秩序、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以及完善同宪法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