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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制度更健全,群众权益有保障——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年间(2)

信访制度更健全,群众权益有保障——国务院《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5年间(2)
2020-05-01 18:13:02 新华网

《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后,一个较为完整的信访工作法律规范体系逐步形成。60多个国家机关修订出台了信访工作办法或规则,大多数省区市制定了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信访法规,一系列与《信访条例》相配套的制度建立起来。

“15年来,信访工作新格局逐步构建,矛盾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总体来看,修订后的条例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发挥了较好的法律效益和社会效益。”张彭发说。

  法治信访步入快车道

“信访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长期以来,信访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界限不清、权责不明的现象较为普遍。

从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到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再到推动律师等专业人士参与信访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领域的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让信访工作驶入法治快车道。

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与有权处理行政机关、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内部信访工作机构与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据悉,国家信访局归纳总结了6大类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出台了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程,38个中央部门制定了信访事项分类处理清单(机构改革后21个部门调整了清单),大部分省区市出台了信访事项分类处理工作规程。

此外,2013年以来,国家信访局针对《信访条例》制定配套措施10余件,出台多项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措施,通过信访实地督查等手段,进一步压实信访工作责任、督促责任主体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开展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推行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引入律师等第三方参与信访矛盾化解……随着信访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入,大量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信访积案存量进一步消减,信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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