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海洋生态环保中的独特作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就“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4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14件“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例9件,行政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案例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例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3件。此批典型案例具有哪些特点,对于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怎样的借鉴参考意义?记者就相关问题对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进行专访。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一年以来的总体办案情况。
答:自2019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沿海检察机关海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全面展开,收效明显。据统计,检察机关共摸排线索2468件,立案17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1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5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件,民事公益诉讼3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1件。督促清理沿海滩涂固体废物126885吨,垃圾332287立方,违规养殖场426处;封堵和治理入海排污口260个;治理海域面积815平方公里;修复海岸线25.3公里,河道168公里;增殖放养13436万尾,追缴各类赔偿修复金共2.18亿元。通过这次专项活动,海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形成了对公益诉讼检察在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中的治理价值、海洋公益诉讼不同于其他公益诉讼领域的特点和问题,以及有效监督方法等一系列规律性认识,形成了一批具有指引性、针对性、实操性的办案规范。
问:刚才您提到了“治理价值”一词,那么,在今天发布的14起典型案例中,哪些案例明显体现了公益诉讼在提升社会治理方面所发挥出的独特效能?
新华社北京10月25日电 题:保护公共利益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新华社记者 陈菲、黄玥 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本报昆明10月28日电 记者石飞 通讯员王翠云 应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邀请,10月28日起,来自16个州市的48名省人大代表和4名特约检察员将对云南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进行为期3天的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