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决定》公布之后,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在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的当下,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滥食野生动物受到各界高度赞扬。
如何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贯彻落实下来,贯彻中会遇到什么问题,如何应对,记者就此采访了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和一线执法人员。
完善源头追溯机制,规范野生动物养殖
《决定》一出,很多人都怕自己一不小心吃了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人工饲养的野生动物,允许食用的人工饲养的动物,看到这些表述,你会不会迷糊?如何让公众对野生动物有个清楚的认识?北京林业大学生态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倡导“禁食动物”“可食动物”和“倡导不食动物”的三分法,一是将“保护动物”(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如大熊猫、金丝猴、穿山甲、果子狸等)和“疫源动物”(有证据证明可能为高风险、高致病性的野生动物,如蝙蝠、穿山甲、果子狸、旱獭等)纳入禁食动物“黑名单”。二是将商业性经营利用人工繁育技术成熟且卫生安全的人工繁育动物(如鹌鹑、兔子、牛蛙、甲鱼、野猪等)纳入可食动物“白名单”,并以严格的检疫制度作为安全保障。三是将其他既没有证据证明可能携带传染病病毒,又没有证据证明不可能携带传染病病毒(卫生安全)的陆生野生动物(包括野外来源动物和人工繁育动物,如蝎子、蝗虫、竹虫、知了猴等),纳入法律倡导不予食用的“灰色区域”。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农业大学兽医学院教授陈瑞爱提出做好野生动物分类,把“野生动物”和“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分清楚,将野生动物养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