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3月6日电(记者吴帅帅)为了进一步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浙江省检察机关近日发布意见,要求利用“浙江检察”移动检务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开通服务民营经济“绿色通道”,及时受理督办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举报、控告和申诉,确保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来信“7日内回复”“3个月答复”。
据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丰富完善民营经济法治救助举措,开展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案件办理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化解同步进行的法律体检工作。对社会高度关注、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浙江检察机关办案中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等,包括审慎办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四新”涉企案件。
除此之外,记者了解到,浙江检察机关还推出了检企沟通联系长效机制、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智库、民营经济法治宣传平台等相关举措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在湖北,民营经济从“星星之火”到“燎原之势”,茁壮成长、蓬勃发展、平稳运行,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科技进步、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是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制造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撑。
江苏是近现代民族工业发祥地。改革开放以来,江苏民营经济完成了从“微不足道”到“半壁江山”的飞跃,在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