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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疫情中共同体秩序建构的哲学思考(3)

重大疫情中共同体秩序建构的哲学思考(3)
2020-02-10 22:33:01 光明网

一个理性化的生命个体,必然会通过自身的生活阅历和社会经验,寻求自身与共同体之间关系最合理化的平衡。在此基础上,超越了个体狭隘利益的社会成员,能够具有一种总体性的生命视域,将自身看作是社会共同体中重要构成单元,认识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从而在“例外状态”中发挥超出“常人”的价值功能。如在疫情严重时,奔波在防控和治疗一线的医护人员,他们的抉择与行为虽然一部分是社会分工的责任感和对职业伦理的遵循,但更多的是作为生命个体的成员已经超越了个人生活的“洞穴”,是以生命共同体良好秩序的建构为指向,实现自身生命的使命性价值。也正因为有一大批具有理性化和理想化的生命个体的奉献与引领,共同体在面临重大危机和挑战时,各项机能依然能够良好运转,自身秩序依然能够稳定构建。这也就是所谓“看上去岁月静好,其实是有人在负重前行”。

在共同体秩序建构过程中,相对于国家治理而言,社会治理更多是一种服务化、网格化、精细化的治理方式,比如从武汉市到湖北省各地级市陆续“封城”,这是国家治理方式,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程序强制执行。在此形势下,民众必须具有大局意识,以一时的不便换取更多人的生命安全。但居民的隔离和感染个体的排查与救治,则更多依靠社会治理模式,应当让公众感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生活便利,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当社会治理达到服务化、网格化、精细化的层次,并且能够形成快速网络反应机制,就必然能够提升民众对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同。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会促进社会成员对于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社会意识形态受主流意识形态所影响与决定,但同时也具有社会化、生活化维度。它是在社会公共领域中由公众的思想共识所形成的意识形态,并且形成公众舆论和社会舆论。根据德国马克思主义学者哈贝马斯的界定:“公众舆论是社会秩序基础上共同公开反思的结果;公众舆论是对社会秩序的自然规律的概括。”公众舆论具有健全的常识形式,一般反映了真正的现实需要和现实趋势。在此次疫情的升级转化过程中,社会意识形态总体是趋于正向发展的,虽然有一些针对地方早期对疫情管控不力的指责,网络上也散布着一些不实信息,不同程度地暴露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一些不太正常的心理与心态。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疫情快速传播,整个国家面临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如果产生过多的负面情绪,造成严重的社会性伤害,会在一定程度上扰乱共同体秩序,影响疫情防控大局。民众对于政府有着一定的心理预期和基本诉求,比如疫情管控、信息发布、资源供给、医疗救助等,如果心理预期和基本诉求能够得到回应和满足,社会意识形态的恐慌心理就会消失,由自然性灾难疫情向社会性心理疫情转化的多米诺骨牌就不会出现,社会公共领域就能够保持井然有序,社会意识形态的合力就会形成战胜疫情的正向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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