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1月21日电 题:合力保护长江“一江清水”
新华社记者陈菲、兰天鸣
这组数据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1月至10月,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起公诉9969件17591人,同比分别上升18.24%和24.94%;立案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3060件,办理诉前程序19307件。
数据彰显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保护长江“一江清水”的办案成效,也反映出当前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
如何更好发挥合力,加强跨区域协作,共同保护长江?在20日至21日召开的第二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上,立法、执法、司法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进行了深入探讨。
有效提高长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水平
在论坛上,最高检发布了第二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12件案例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长江岸线、林地保护、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清理等突出违法情形。
“当前长江沿线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类型多样,工业废水偷排、有毒有害污染物倾倒、危化品泄漏以及非法捕捞等问题比较突出,犯罪手段隐蔽,危害后果严重。”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说。
针对这些新形势、新动向,检察机关切实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坚决惩治多发性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办理了相当规模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增强守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力度。
在上海,检察机关开展“守护海洋”“黑臭水体治理”等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治理恢复、清理被污染水源地、土壤面积1847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6.05公里,推动垃圾分类、清运处置等污染防治,督促清除违法填埋的各类生活垃圾7153吨,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8922吨,全面改善长江生态环境。
长江已到“无鱼”等级 “2019年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
第一口“长江水”,家住昌平的侯玉兰品出了一丝甜味。这是一壶有故事的水。三周前,它还在1200余公里之遥的丹江口。每年有10亿立方长江水完成北上的旅途——跨越7个纬度,穿过4个省份的14座大中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