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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新阶段(4)

中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入新阶段(4)
2019-10-31 06:03:00 法制日报

刘春生则指出,《条例》突出公正监管,从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作了详尽的规定;围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政策制定、法规政策公布和解读咨询、政策评估和清理、政务诚信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此外,通过出台《条例》让各类投资者包括外商投资者吃上定心丸,保证他们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享受公平的市场环境,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把对外开放过程中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以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瑞军说,从《条例》的内容来看,“依法保护”“依法探索”“依法享有”“依法保障”“依法公开”“依法设立”“依法设定”“依法保留”等等用语频频出现,都围绕着“法治化”原则,从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到市场主体保护再到相关协会商会责任的规范,都紧扣“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这一前提,使整部《条例》都充满了法治的色彩,也更加夯实了正当性的根基。

比如,《条例》单设了“法治保障”一章,为行政权力的有效规制进一步厘清边界。其中,权力规制方面,紧紧抓住“政策制定”这个关键问题,从上位法依据,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面加以规范。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机制,以求最大限度确保制定的政策能够达到合法有效、互相协调、正面激励的效果。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家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确实下足了决心、给足了力度,市场活力迸发、市场主体活跃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格局势必加速形成。”周瑞军说。

本报北京10月3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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