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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发布评估报告出炉 31个省级政府发布率达100%(2)

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发布评估报告出炉 31个省级政府发布率达100%(2)
2019-10-18 06:03:00 法制日报

对此,项目组负责人之一、社科院法学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分析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发布情况从一开始,各省的表现都比较好,绝大多数都能按照《纲要》的要求,积极履行年报发布的义务。这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持续11年的努力和进步密不可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年报发布,为法治政府建设年报的发布从内容写作、形式上奠定了坚实基础。

4家按时发布少于去年

按照《纲要》的要求,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提交给有关部门并对社会发布;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外,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应于每年4月1日前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本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接受监督。

“毫无疑问,按时对社会发布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做到的。”吕艳滨说。

但评估发现,仅陕西省、浙江省、四川省、天津市4家省级政府的年度报告是在2019年4月1日前发布到网站上的,其余省级政府均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对外发布年度报告。而且,按期发布年报的情况还明显不如2018年,2018年有7家省级政府按时对外发布本地方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而今年,仅有4家按时发布年报。

此外,报告也指出,各省发布的年报还存在名称不统一的问题。评估发现,31家评估对象年度报告的称谓差异较大。有的称为“报告”、有的称为“工作报告”,有的称为“综述”,还有的则直接称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对此,评估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应使用规范、统一的名称,以提升报告的严肃性和辨识度。

报告详略程度差异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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