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试点扩围推向全国后,如何保证中选药品的供应和质量?
负责人: 一是允许每个品种多家中标,扩大药品供应来源,对于中选企业不足3家的品种,适当降低约定采购量比例,减少供应风险。二是要求生产企业按照采购协议足量供货,建立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产能报告制度,落实生产企业自主选定配送企业,通过协议规范配送行为,确保供应稳定。三是夯实中选企业的供应保障责任,明确中选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并规定中选企业出现质量和供应问题应承担的责任。
在结果执行中,有关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一是督促中选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原辅料质量控制,严控源头质量风险,严格按批准的处方工艺组织生产,加快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
记者:如何确保患者用得上中选药品?
负责人: 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得到优先使用,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这是试点扩围成败的关键。医疗保障部门将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健全公立医院的激励约束机制,为中选结果兑现保驾护航。
从医疗保障部门角度,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将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明确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二是出台支付标准政策。明确医保对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按相同支付标准支付,引导参保人合理用药。三是加强对中选药品和未中选药品采购使用的监测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四是对因规范使用中选品种而减少医保基金支出的医院,当年度医保总额预算额度不做调减,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的按要求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五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保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124条明确,“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本报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王君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健委及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