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京9月28日电(记者沈汝发)做好小品种、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实行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每月零报告制度,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这是南京市近日出台的《南京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19-2020年)》中要求的。
根据方案,南京将实现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监测直报工作全覆盖。在省级《短缺药品目录》内药品储备供应的基础上,完善市级和医疗机构分级短缺药品储备制度,确定市级短缺储备目录、计划和承储单位,落实储备资金。健全短缺药品部门联动会商机制,通过协商调拨、责任约谈和严格监管等综合措施,切实提高短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同时,针对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情况,南京市明确要求,医疗机构签订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合同》和《廉洁购销合同》,合理编报采购计划,不得违价采购、标外采购、网下采购。
另外,南京市还要求,推动医药分开,医疗机构不得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凭处方到药店购药。加大药品市场调整力度,使药店逐步成为向患者售药和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渠道。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强化价格、医保、采购等政策的衔接。对价格上涨较快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出现社会集中反映价格问题的药品实行价格备案管理。
8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第124条明确,“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本报北京6月10日电 (记者王君平)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卫健委及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