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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法人赋权减负——科技部部长解读《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法人赋权减负——科技部部长解读《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2019-08-26 17:37:00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 题:为高校和科研院所法人赋权减负——科技部部长解读《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

新华社记者陈芳、胡喆

近日,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有哪些显著特点?如何保证下放的自主权规范、有效运行?科技部部长王志刚就相关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此次文件出台有哪些背景和意义?

王志刚:科研相关自主权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发挥法人主体作用,更好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2018年,党中央要求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制定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相关政策。今年3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这是针对事业单位群体中主要从事创新活动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作出的专门部署,体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概要列举了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科研方向和项目,经费使用、机构设置和人员聘用及合理流动,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管理使用法人财产等事项,但规定相对原则,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制度边界、条件、程序不清晰的问题。

若干意见对于全面增强创新活力、提升创新绩效、增加科技成果供给、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问:若干意见有哪些亮点?

王志刚:若干意见明确了坚持单位发展与国家使命相一致、坚持统一要求与分类施策相协调、坚持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从4个方面提出了14项具体改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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