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1986年已经出台了《地名管理条例》,1996年还进一步制定了《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当时出台《地名管理条例》是应城市化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越来越规范,地名管理也更加重要,更需要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2015年,民政部地名研究所科研基地首席专家、湖南工业大学地名历史文化研究院院长彭雪开在湖南考察乡镇以上地名时,每到一处,几乎都能见到不规范地名。
“比如,‘中央皇庭’‘格林威茨’‘威尼斯’等。这些不规范地名,实体不‘实’、读音咬牙、字形难写、类别不清、位置不明。总之,专名不专,通名不通,实属‘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属于这次六部委重点清理整治之列。”彭雪开说。
彭雪开认为,1986年国务院发布《地名管理条例》后,从现有效果来看,并不理想。其根本原因是国家层面缺乏综合性权威管理机构。《地方管理条例》委托“中国地名委员会”去管理,而这是缺编、缺人、缺财的虚设机构。1996年,民政部依《地名管理条例》制定了《关于加强城镇建筑物名管理通知》,提出整顿治理“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问题,遗憾的是实施几年后废止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在1986年制定《地名管理条例》时,小区、社区的命名在当时还不是一个主要问题。而此次重提整顿治理“大、洋、怪、重”不规范地名行动中,有的地方几十个被列入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清单的地名中,住宅区占了大半,有16个,其中包括“东方巴黎”“东方瑞士”“加州海岸”“某某叁仟栋”等。
王锡锌认为,新城不断拔地而起,命名权其实很大程度上成为某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一个“符号”,混乱命名或者胡乱更名,其实是公共管理和资本运营在公共生活中失范的表现。用外国名字来命名居民区的现象,主要还是开发商的文化水准和审美趣味所致,因为开发商有命名的主导权;另一方面,开发商这么做也是迎合市场需求,这也表明了社会上某种浮躁的心理。
厦门地名要求整改 厦门市启动不规范地名清理,重点整治“大洋怪重”四类地名。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民政局获悉,目前已梳理出31个不规范地名,正向社会集中公示,6月将下达整改通知,年底前要整改完成。
本报北京6月22日电 (记者李昌禹)近日,多地发布的“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引发热议。民政部21日要求各地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原则标准组织实施,防止随意扩大清理整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