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

设为书签Ctrl+D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
军事APP
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守护青山千万重,看森林法如何大修?(3)

守护青山千万重,看森林法如何大修?(3)
2019-06-28 17:07:00 新华网

“明确森林权属,解决了林权流转的基础性问题,有利于解放生产力,促进林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也有利于鼓励多种所有制的林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产业。”杨朝霞说,明确了森林资源国家所有权的行使主体,在发生森林资源被毁损、森林生态环境被破坏等问题时,有关机关和组织有权提起损害赔偿诉讼。此外,还要加强对林权流转的法律控制,特别是林权抵押方面,要注意流转给真正经营林业的人,流转给将林业经营得更好的人,防范各种风险的发生。

  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监督管理体制

取消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管理制度,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管理方式,建立符合市场规律的监督管理体制,是此次森林法修改的重要任务。

森林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制度是现行森林法规定的伐育调节的主要制度,对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森林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是否保留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制度,对林木采伐是放活还是管死,存在着两种不同意见。

对此,王宪魁解释说,经过反复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普遍认为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制度是保护森林资源的宏观调控手段,目前完全放开林木采伐,存在采伐失控、森林资源破坏的风险。

因此,草案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完善了森林采伐限额和采伐许可证制度,适当下放审批权,缩小许可范围,既坚持森林资源的有效管理,又有利于充分保护个人和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

在采伐限额审批权方面,草案修改为采伐限额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后实施。

在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方面,草案将采伐许可证核发范围缩小到在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对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等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的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此外,草案还删除了木材生产计划、木材运输证等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内容。

杨朝霞等业内专家认为,将审批权下放,有利于地方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编制采伐限额,也有利于压实地方责任。同时,这些修改简化了流程,有利于提高效率。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