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6月17日电 题:宁夏红寺堡:选好村民代表促“三治”
新华社记者杨稳玺
历时20年,23万群众陆续从宁夏南部山区搬迁而来,移民群众彼此之间原本缺乏了解和感情积淀,因此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而言,乡村治理面临着更大的难度、需要更多创新之举。近年来,红寺堡区不断探索深化村民自治实践,规范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自治为核心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走出了一条“三治”融合发展道路。
选好群众“代言人”
“一些群众对村干部缺乏信任,觉得我们优亲厚友不公正;我们村干部既缺乏解释渠道,又害怕‘越描越黑’,这让干部和群众之间隔阂加深,经常有人去镇里上访。”红寺堡区柳泉乡沙泉村前任村主任庄沛说,沙泉村村民来自同心县、隆德县、彭阳县等地,信任缺失成了办好村里事的“拦路虎”。
乡村治理关键在于取信于民,取信于民关键在于选好群众“代言人”。为做实做好这关键一步,红寺堡区综合考虑村组巷道布局、姓氏家族等因素,按照每5到15户推选1名代表的标准由农户自行推荐,并将代表的照片、联系电话等信息在村组张榜公示。
走在沙泉村的村道田间,与群众攀谈,他们都能准确说出自己选的代表、为什么选他以及代表的“工作”亮点。李国强是他家所在巷道12户村民共同选出的代表,谈及为何推选李国强,村民们表示:“他能说出我们的心声。”
在尊重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红寺堡区在代表评选时明确“三不推五优先”的原则,即长期外出务工、违法违规、诚信缺失的坚决不推,优先推选办事公道、仗义执言、群众威望高、热心村级事务和致富能人。谭峰是被推选的代表之一,开着一家汽修店。他说:“过去村里事大概知道下就行了,现在成了村民代表,只要开会议事啥的,不管多忙、有多少事都得到。”
新华社兰州3月8日电 题:村民马秀花脱贫记 新华社记者王朋 46岁的脱贫户马秀花,是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龙泉镇拱北湾村村民。只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她,从2018年10月至今,自学识字快半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