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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将有大动作!(2)

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将有大动作!(2)
2019-06-11 16:33:00 新华网

为此,纲要提出,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使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制度化、机制化,具有长远性和可持续性。推进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化,把执行联动各项工作纳入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基础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准确性,从源头上解决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信息不准确、不全面,导致执行查控系统功能不能有效发挥的问题。

根据纲要,人民法院将在2019年前完成民事强制执行法调研起草工作。此外,人民法院还将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试点工作,为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打下实践基础。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 完善失信惩戒系统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实现网络化的查人找物、财产处置、信用惩戒等执行工作新模式,是人民法院敢于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基础。”孟祥说。

纲要提出,深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模式变革。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加快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四级法院统一的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等N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建设。

其中,在失信惩戒系统方面,纲要提出通过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财政、金融监管、税务、市场监管、科技等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纲要提出,在2020年底前完成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各联合惩戒单位“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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