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题:从“基本解决执行难”到“切实解决执行难”,人民法院将有大动作!
新华社记者罗沙
“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如何继续发力?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确定十个方面、共计53项主要任务,推动法院执行工作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前进。
核心指标不调低 坚持从源头解决执行难
“纲要的目的,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说。
根据纲要,“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巩固主要通过“五个常态化”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常态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执行工作模式常态化;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整治常态化;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保持高压态势常态化。
“基本解决执行难只是我们的一个阶段性目标,在这个阶段性目标实现之后,执行工作要求绝不会放松,质效标准也不会调低。”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晋山说,“核心指标不但不会调低,相反还要继续进行巩固和深化。”
解决执行难,必须从源头入手。纲要提出的第一项任务即是“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
孟祥表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大格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成功的基本保证。解决执行难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解决。
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 罗沙、王子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研究处理对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原标题:一图读懂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月12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