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石家庄6月3日电(记者赵鸿宇)河北将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据悉,河北将完善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方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符合条件的也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原则上可给予不低于1年的渐退期,确保其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
同时,河北完善重点边缘人群返贫防范机制。将暂时不能纳入农村低保的扶贫建档立卡人员,以及家庭收入在当地低保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等人群,分类纳入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测,定期进行全量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截至2018年12月,河北省农村享受低保人员有122.16万人,其中属于扶贫信息系统建档立卡人员达到87.6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