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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汽车金融服务费 专家:无需谈“汽车金融”色变(8)

起底汽车金融服务费 专家:无需谈“汽车金融”色变(8)
2019-05-23 12:03:00 光明网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徐翔:消费者如何能正确保护自己的利益呢?一个简单的判断标准就是以各种各样的理由告诉你没法开发票的时候,往往这个费用它就是不合理的。第二块我只是相当于一个政策建议,对于对应的监察机构,以及税务机构,我的个人建议是应该尽可能的加强对于整车费用的税务的监管。除了正常的收取费用,无论是在销售环节还是在汽车流通环节,以及生产环节的费用之外,一定要注意在汽车的销售商它的整个销售费用中,每一块一定要严格区分,并且根据我国的税法进行合理纳税。一定要把汽车经销商存在的可能的收取金融服务费的空子给他补上,一方面消费者需要更多的去注意,更多的去维权,第二方面监管者需要把它的整个监管,以及税务的收缴覆盖到整个汽车的销售环节中去。

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研究员戴祎程:我觉得相关的4S店是要加强销售人员的培训,包括跟4S店合作的汽车金融机构。在这种情况下看,汽车生产厂商,也就是这个汽车的品牌商,其实它们是有负有一定的责任的,他们需要让汽车金融机构很好的对在线的工作人员进行合规的一个教育培训。

主持人:除此之外两位老师对于其它的法律法规方面还有没有想要跟我们大家介绍,或者说我们的现在未来跟汽车市场相融合以后,我们应该完善哪些法律法规呢?我们先请徐老师给我们大家科普一下。

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徐翔:目前来看汽车金融相关的服务以及一些不法行为的监管方都是银保监会。但根据国外的发展经验,以及过去我国一些发展比较好的行业这样一个金融行业的发展经验的话,光靠这种金融的监管是不够的?在整个汽车金融的过程中,涉及到经销商, 4S店,汽车生产厂商。为了更好的监管这些过程,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我觉得一个必然的发展方向,就是要把汽车金融的监管变成一项综合性的,多部门的这样的一场联合监管。在这个过程中既需要银保监会设立相关的法律法规,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正常实施,打击不法的金融行为,也需要其它的一些机构,例如商务部,发改委,工商部门一起发挥监督市场作用。虽然国外一些主要国家汽车金融和汽车销售本身是相互独立的两个过程,但是在中国目前我们也需要接受汽车销售和汽车金融并不独立的这样的一个基本事实。既然这是一个相对符合的市场,那么就需要一个相对符合相对综合的一个监管。所以我的一个建议就是要把所有的跟汽车的销售和汽车金融有关的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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