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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300万到500万人口大城市全面放宽落户条件

2019-04-09 06:03:0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法制日报北京4月8日讯 记者万静 国家发改委今天对外公布《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以下简称《重点任务》),对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优化城镇化布局形态、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根据发改委文件,我国将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该文件明确提出,2019年底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和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

在社保方面,《重点任务》提出,要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线上结算率,推进远程医疗和社区医院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合理发展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婴幼儿随迁子女的照护服务需求。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17年,超过1000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天津、重庆、武汉、成都等八座城市跻身特大城市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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