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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责任保障未成年网民安全

2019-03-29 09:33:01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以法律责任保障未成年网民安全

□ 秦平

日前,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对全国6至18岁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网上权益维护情况、法律知识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了调查,并发布了《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当前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为1.69亿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3.7%,明显高于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57.7%)。

未成年网民数量如此之大,凸显了未成人网络保护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加紧制定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

事实上,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经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之中,并已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去年5月,十三届全国政协第二次双周协商座谈会曾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制定”进行专题研讨。这都体现了国家对这个问题的高度重视。

纵观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工作,我们看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未成年人保护一样,都需要在社会、学校、家庭之间形成合力,共同破解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难题。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互联网企业首先要承担起社会责任。我们知道,用户数量对很多互联网公司来说就是生命,庞大的未成年人用户群体是这些公司主要的争夺对象。如果互联网公司不能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那么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就无从谈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立法就是要以法律责任倒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互联网产品实行分级制、实名制,确保互联网公司以安全健康的产品赢得用户的信赖。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学校同样责无旁贷。现在有些学校对未成年人上网还在采取堵的态度,但我们从调查数据中就能看到,未成年人上网是大趋势,而且上网也是他们了解社会的重要通道,堵是堵不住的。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了解网络、正确上网、健康上网,应该成为学校的一门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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