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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出台支持民营经济“二十八条”(2)

2019-02-02 11:41: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值得一提的是,该区积极促进企业绿色发展,鼓励企业根据国家、省产业政策,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被评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首次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力争新增民营企业3000户

《意见》明确,该区将积极实施民营经济发展“倍增计划”,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新增民营企业3000户,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0户,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翻番,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高于70%;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70%;力争培育1-2户年营业额超百亿元企业,1-2户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

此外,为激发民营企业家创业热情,培养壮大企业家队伍。该区将重点实施企业家队伍建设“111”工程,5年内培养10名以上具有国际视野、善于国际化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国际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家,100名以上经营业绩突出的知名企业家,1000名以上富有创新精神、具有一定行业或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并将建立评选结果运用激励机制,每年评选出10户优秀民营企业、2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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