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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出台支持民营经济“二十八条”

2019-02-02 11:41:0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南昌2月2日消息(记者范存宝 通讯员吴斌)2月1日,记者从南昌经开区获悉,该区印发《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二十八条政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这次我们出台一个又一个实招,针对的都是民营企业面临的难点、痛点。针对‘玻璃门’、‘旋转门’等,南昌经开区明确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降低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各类门槛,并用真金白银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南昌经开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最大限度放宽市场准入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该区最大限度放宽和规范市场准入,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按照非禁即入、公平待遇原则,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更广领域,不断提高民间资本的投资比例。同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除国家明令禁止以外的所有领域,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PPP项目。

该区还将继续简化企业注册登记,放宽注册资本登记、企业住所登记、企业名称登记和企业集团登记等条件,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登记。允许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林权等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其出资比例不受限制,并贯彻落实“先照后证”,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提高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真金白银奖励最高可达200万元

据介绍,为鼓励全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该区出台相应举措,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独角兽企业培育认定,对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该区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建设,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万元和50万元;对新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江西省著名商标、南昌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新评定为江西省名牌、南昌市名牌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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