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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全面建立湖长制 在1.4万个湖泊设立湖长2.4万名

2019-01-28 06:00: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我国已全面建立湖长制

在1.4万个湖泊设立湖长2.4万名

本报记者 徐伟

“目前已在全国1.4万个湖泊(含人工湖泊)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湖长2.4万名,其中,85名省级领导担任最高层级湖长。此外,还设立村级湖长3.3万名。”1月24日,水利部召开全面建立湖长制新闻通气会,水利部副部长魏山忠在通气会上通报了上述情况。

2017年12月2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到2018年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

魏山忠介绍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文件后,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地方党委政府担当尽责、狠抓落实,在湖泊实施湖长制进展顺利。目前,全国已全面建立湖长制,按时完成了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

湖长制取得初步成效

魏山忠说,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基础上,根据湖泊的特殊重要性和自然禀赋特点,在湖泊实施湖长制,对湖泊进行更为严格、更有针对性的管理保护,取得初步成效。

据介绍,2018年,安徽、云南等省各级湖长巡湖人均超15次,福建、广东等省各级湖长巡湖分别发现问题873个、1098个,督促及时整改落实,有效推动湖泊面貌好转。

魏山忠介绍说,有的地方实施生态补水,改变湖泊常年干涸状况;有的地方实施退圩还湖,有效增加湖泊水面面积;有的地方实施水岸同治,湖泊水域岸线恢复自然形态,水质恶化趋势有效遏制,生物生态生境明显改善;有的地方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弘扬中华文化,打造老百姓休闲娱乐的湖泊公园,干净、整洁、生态、美丽的湖泊景象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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