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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全面建立湖长制 实现自然湖泊和人工湖泊全监管

2018-12-30 10:02: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郑州12月30日电(记者王烁)日前,记者从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河南省已经全面建立湖长制,将8个自然湖泊和51个人工湖泊纳入湖长监管范围。

据介绍,河南省对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登记在册的8个自然湖泊建立湖长制,并将51个人工湖泊纳入湖长制,9个省辖市设立湖长216名,目前已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湖长制工作体系同步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运转。截至12月20日,各级湖长已巡湖1626次。

2019年,河南省将全面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以乡(社区)、村为主体,将流域面积在3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沟、渠和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下的塘、堰、坝等小微水体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监管范围,着力解决农村河湖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据悉,河南省还将持续开展清洁河湖行动,全面清除河湖垃圾;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确保2019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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