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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河长办印发《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 对巡查内容作出明确细分(3)

广州市河长办印发《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 对巡查内容作出明确细分(3)
2019-01-03 17:35:00 央广网

河长确因工作繁忙无法按规定巡查河湖的,可委托河长助理落实巡查。河长助理应熟悉掌握责任河湖情况、河长巡查内容、巡查记录问题处理等巡查要求;使用委托河长本人的账号登录河长APP,勾选助理巡查项,在线记录巡查情况、处理河湖问题;在巡查结束当天,向委托河长报告巡查情况。

(二)原则上,河长每次巡查时间不少于10分钟,里程不少于1公里;如责任河湖不足1公里的,则要全程巡查。

(三)河长巡查要落实“四个查清”。一是查清河道两岸通道贯通情况。如两岸未贯通,则要查清原因。二是查清河道蓝线范围内的疑似违法建筑。三是查清河道流域范围内的散乱污场所。四是查清河道沿岸所有排水口(含雨水口、排污口、合流口)排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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