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稿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将法官法修订草案第二条、检察官法修订草案第二条分别修改为: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
加强职业保障明确保护措施主体
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社会上侵害法官、检察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鉴于此,“两官法”修订草案二审稿进一步完善法官、检察官权益保障方面的规定:一是,立法目的中增加维护合法权益保护的内容。在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修订草案第一条中分别增加规定“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的表述。二是,将法官法修订草案规定的“依法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检察官法修订草案规定的“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调整充实到总则中规定。三是,将法官法修订草案第十条第四项、检察官法修订草案第十一条第四项修改为,履行法官、检察官职责应当享有的职业保障和福利待遇。四是,在法官法修订草案第五十八条、检察官修订草案第六十一条关于惩处对法官、检察官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规定中分别增加规定法官、检察官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细化侵害法官、检察官人身权益的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二审稿对关于法官、检察官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规定作出进一步明确,以增强可操作性。法官法修订草案规定:“法官因依法履职,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检察官法修订草案规定:“检察官因依法履职,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对检察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丁小溪)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3日审议法官法修订草案和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明确维护法官、检察官合法权益,增加有关法官、检察官“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丁小溪)23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分别对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作出规定
新华社贵阳9月16日电(记者汪军、施钱贵)聚焦生态环保检察的电影《我是检察官》16日在贵州省贵阳市首映。电影源自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傅俊创作的电影剧本《苗岭雄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