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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改革互促共进——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破题的法治动力(2)

2018-12-01 16:31:00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变“窗口指导”为“跟踪服务”,变“数据鸿沟”为“信息畅通”,变“多头审批”为“集中集成”,变“单兵推进”为“整体发力”……

金华市委常委、义乌市委书记林毅表示,义乌正在构建新型行政服务中心,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进一个门、只对一个窗、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

两年攻坚,带来的是政府职能的深刻转变、权力运行方式的深刻变革。

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办公室介绍,目前浙江省已梳理公布省市县三级“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主项1411项、子项3443项,基本包括群众和企业到行政机关办理的所有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前除例外事项清单外,全省省市县三级已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100%覆盖。

改革给群众和企业带来了满满的获得感: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社科院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率达94.7%。

  法治保障:从“一件事”到“一部法”

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有必要在立法层面进一步固化和升华,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需要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提供依据……

“最多跑一次”改革这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地持续推进,考验着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决心和担当,更离不开立法的保驾护航。

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1月30日审议通过《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祖年认为,这部规定清晰界定了“一件事”,显著提高了政务事项的量化程度,并通过法治巩固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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