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1月22日电(记者郑天虹)广东省教育厅21日通报称,广东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教师从“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
广东此前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指导意见》,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建立县域内城乡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明确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城乡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9年以上,校长在同一学校任满2届,原则上要在本县域内交流轮岗。2017年全省共3.9万名校长教师参与交流,占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数的17.8%,其中县级以上骨干教师约占21%。
据介绍,随着形势的变化,广东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区域、城乡、校际、学科之间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教师准入、招聘、交流、退出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教育现代化发展,限制了学校办学自主权,影响了教师工作积极性。在这样的背景下,广东于2017年底开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截至2018年10月31日,广东已有79个县(市、区)出台了本地具体实施办法。
韶关是广东第一个以市为单位全面开展“县管校聘”改革的地区和全国改革示范区。据韶关市教育局副局长黄叶亭介绍,韶关作为粤北山区,教师结构性缺编矛盾突出,农村学校存在着“超编缺老师”的怪象,城市富余教师又难调剂。
韶关首先通过“校内聘任”“跨校竞聘”“组织调剂”,实现了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通过重新核定各校教职员编制,解决了编制紧缺学校的师资问题,提高了编制使用效率。
黄叶亭说,改革之前,教师职业倦怠情绪明显,农村学校没人愿意去,班主任和中层干部没人愿意做,通过改革,各县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教师工作量标准和岗位说明书,教师明确了岗位要求和竞聘条件,通过岗位竞聘,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出来了。一些中小学出现争做班主任的局面。
原标题:山东“县管校聘”激发教师新动能光明日报记者赵秋丽李志臣教师不再是“一校定终身”,而是从“校管”变为“县管”,实现统一管理;校长不再受行政级别限制,而是通过多元化渠道,实现无障碍轮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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