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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单位管理人员常带馒头回家被谈话:食堂姓公(2)

2018-10-03 09:31:01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北京)  参与评论()人

“建议进一步完善食堂管理制度,对就餐、食材采购、财务管理等予以规范,并严格抓好落实;建议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管理,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驻园区纪检监察组随后又向李某所在单位发出监督建议。

因从食堂带“几个馒头”回家被谈话提醒,是昌平区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昌平区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主任杨志勇介绍,今年1至8月,该区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理19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30人次,占68.4%。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将实践中普遍运用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纳入其中,强调层层设防,时时提醒,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这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更高要求。”昌平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全面强化日常监督,坚持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北京市纪委监委 李兵 北京市昌平区纪委监委 李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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