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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副书记被“双开”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

2018-08-15 06:56:02    中国纪检监察报  参与评论()人

8月14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蚌埠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赵明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017年8月,赵明伟任蚌埠市纪委副书记,2018年4月被采取留置措施。如果算上之前同时担任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市纪委副书记的一年时间,赵明伟在蚌埠市纪委副书记任上满打满算一年零八个月。本以为进了纪检监察机关就进了“保险箱”的他,没想到这么短时间就被查处。

赵明伟是安徽省今年以来首个“落马”的市级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但其违纪违法行为主要是在任蚌埠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期间。对其查处,具有典型意义。

  为什么赵明伟能够进入纪检监察机关?

赵明伟在1997年担任五河县委常委。33岁的他,成为蚌埠市当时最年轻的县委常委,后交流至固镇县工作。在2002年换届时他未被提名,但他没有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周春雨(安徽省原副省长,近日已被提起公诉)在蚌埠任职期间,赵明伟认为自己又有希望了,一味迎合周春雨,希望攀附上这座“靠山”。凡是周春雨关注的招标项目,他一路绿灯,工程质量和招标价格一概不问。周春雨对他也是时常表扬、年年表彰。在周春雨的周密安排下,赵明伟“混”进了纪检监察机关。

赵明伟在忏悔书中说,“作为一名‘混’进来的纪检监察干部,不忠诚、不干净被纪委查处,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队伍形象。省纪委监委宣布对我留置时,我彻底崩溃了,多年担心害怕的一天还是来了,没想到进了纪检系统还是被查了。”

  赵明伟为什么必须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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