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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这样吃就违反纪律了 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

2018-09-18 09:56:0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编者按:2018年中秋、国庆临近,“四风”问题进入易发多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共同策划推出系列报道"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选取近年来中秋、国庆期间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处分的典型案例,给广大党员干部提个醒。

月饼这样吃就违反纪律了 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

中秋佳节就要到了,有人开始“纠结”:别人送月饼,到底收不收?单位发月饼,到底行不行?单位买月饼,到底可不可以找下属单位报销?个人买月饼,到底可不可以在单位报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月饼千万不能这样吃——

1 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赵长文从事单位公车管理工作。2014年春节前,赵长文携配偶等一道违规接受公车定点维修公司刘某宴请。2015年及2016年中秋节,赵长文接受刘某赠送的月饼。赵长文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公车定点维修单位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公款购买月饼,给职工发福利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发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胡吉祥于2013年至2015年间,公款购买高档酒水、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公款购买高档公文皮包、中秋月饼券用于滥发福利以及组织公款旅游等。胡吉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照法定程序被免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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